电视墙大理石脱落 商家称需付费维修
工商:装修商应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
赣州市民张女士:去年12月,我请位于赣州经开区湖边镇的一家家装工程部装修房屋,今年3月初房屋装修完毕。前几天,我前往房屋打扫卫生时,发现电视墙有数块装饰大理石脱落损坏,于是我与装修部交涉,他们派人查看后声称系我使用维护不当造成,要我付费维修。我认为是装修工艺或粘合剂的问题,要求装修部免费修复,交涉至今未果。请问,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?
4月17日,小编就此与赣州经开区工商局湖边分局电话联系,该局一陈姓副局长答复称,这种情况应由装修商举证,证明其施工工艺及施工材料、粘合剂等不存在质量问题,电视墙大理石脱落系消费者维护使用不当造成。若装修商无法举证,则必须承担免费修复或赔偿责任。
该陈姓副局长表示,根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二十三条规定: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、计算机、电视机、电冰箱、空调器、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,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,发生争议的,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。张女士房屋装修至发现瑕疵,尚在六个月以内,因而,依照法律规定,应该由装修商承担电视墙大理石脱落原因的举证责任。
张女士可据此与装修商交涉,要求其提供有关证据。若其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,就理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。如协商不成,张女士可向装修商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,工商部门将依法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