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张女士介绍,今年1月份,她在赣州市杨公路一家品牌专卖店里购买了一款价值23900元的衣柜。衣柜安装好后,张女士却觉得不对劲,虽然衣柜表面没问题,但和这个品牌的其他衣柜比起来,她所购买的衣柜质量明显要差很多。于是张女士来到店里询问到底是怎么回事,店里的工作人员来到张女士家查看了衣柜的材料、工艺及商标后发现,张女士所购买的衣柜根本就不是他们店内所售品牌,也就是说,这款衣柜是假冒的。
对此,张女士感到非常愤怒,明明是在该品牌专卖店买的,为什么衣柜却是假冒的,于是她要求店主退货。然而这家品牌店的曾姓老板却表示,张女士是1月份购买的衣柜,当时经营该品牌专卖店的是其他人,他是2月份接手经营的,所以不应该由他承担责任。
几经交涉无果后,张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。章贡区工商局南外分局的工商人员接到投诉后,立即进行了调查。工商局的工作人员认为,张女士应享有的权益不能因为店铺易主而受到影响,该品牌店应该对张女士买到假冒产品的事情负责。经过工商人员耐心细致地调解,曾老板同意退还张女士购买衣柜的全部款项。